10岁时,在好友霍华德的影响下,史密斯对篮球一见钟情,并在父母的支持下开始正式接触篮球训练。经常和霍华德两人一起练习,一起锻炼,一起成长。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在篮球方面表现出了很强的天赋,而且技术也在一天天提高,和霍华德结合起来打起了他所有的同龄人,甚至和成年人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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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高中后,史密斯凭借自己的身体天赋迅速进入了篮球队,主教练非常重视他,不仅专门制定了详细的训练计划,还经常一对一地纠正史密斯的缺点。
他也没有辜负教练的期望,成功帮助球队夺得州冠军,并以优异的表现当选州最佳球员,逐渐成为全国关注的超新星。
为了更好的篮球前景,史密斯在他的最后一年转到精英的橡树山高中,并与另一位天才球员隆多成为朋友。这两个人无所不能,带领球队以38胜0负的完美战绩夺得冠军。
他还以场均贡献22分、8个篮板、4次助攻、6次盖帽和3次抢断的出色数据,不仅荣誉满满而且还排在国外高中排行榜第三位,前途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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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后,史密斯原本与印第安纳大学达成加盟协议,但得知年轻的霍华德直接跳过大学参加选秀,另一方面是为了提高收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在与父母和教练交谈后,他也决定跳过大学,参加选秀,在2004年的选秀中以第17顺位被老鹰队选中。
凭借他不可思议的天赋和几乎完美的身高、速度和力量的结合,史密斯在他的新秀赛季成为首发小前锋,不仅入选了最佳新秀阵容,而且成为联盟历史上最年轻的单场盖帽超过10个的球员。
经过两年的沉淀进入第四赛季,他场均能贡献17分、8个篮板、3次助攻、2次抢断和3次封盖的出色数据。但是和乔·约翰逊相比还是有差距的,史密斯在他身边更像是一个好的二队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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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的几个赛季中,球队都未能在季后赛中取得突破。直到乔·约翰逊在2010-11赛季结束后被交易,史密斯才正式成为球队的老板。
2011-12赛季成为“老鹰之王”的史密斯打出了他职业生涯的巅峰表现,场均19分、10个篮板、4次助攻和2次盖帽。但遗憾的是,仍然无法带领球队走得更远,连首轮都无法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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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夏天是他职业生涯的转折点,在被多支球队追逐后成为自由球员,最终史密斯加盟活塞,与德拉蒙德、门罗组成了强大的内线组合。
但事与愿违的是,在活塞的一个半赛季里,他不再是昔日的鹰王和全能勇士,而球队管理层也成了球队的毒瘤和更衣室里的刺,最终被球队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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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史密斯去了火箭、快船和鹈鹕的短途旅行。在火箭重回巅峰的梦想中成为救世主,帮助球队在1-3落后的情况下完成逆转,挺进西部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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