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征收程序
来源: 时间:2017-05-07 16:23:00 作者:
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64号)的规定,排污费征收程序一般分为:
1、排污申报登记;
2、排污申报审核
3、排污量核定;
4、排污收费计算
5、排污费征收与缴纳
6、排污收费公告;
7、排污收费资料归档等七个主要步骤。
相关附件: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8682650 传真:0731-28682652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湘ICP备11019725号
Copyright ? 2012-2016 www.hualibe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