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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预报

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来源: 时间:2016-02-08 00:00:00 作者:黄晓霞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参与制定本地区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要求,对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物、声学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报告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

三、负责对全市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视性测定,建立和健全全市污染源档案,为污染源管理和环境监理提供监测数据。

四、参与污染事件调查,及时、准确地进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的污染纠纷监测。

五、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为排污收费、排污申报、污染源普查、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生态补偿提供依据。

六、负责编写全市环境监测月报、年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全市环境监测年鉴。

七、组织协调全市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指导县(市)区环境监测业务工作,组织全市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 长:钟学才
办公室主任:王庆华
电 话:2868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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